如果你在医院就诊过程中被拍摄、且视频被发到网上,还被朋友一眼认出,你会怎么想?
近日,李女士反映:今年6月她到某三甲医院就诊,后发现自己的就诊视频被发在接诊医生的社交平台上。尽管视频中的自己,面部有马赛克处理,但通过衣着、手包、话语以及医生分析病情中提及的关键病史信息等,身边的朋友还是能“一眼认出”。自觉隐私被侵犯的李女士,开启了维权之路。当前,相关视频已被删除。
李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。近年来,全国不少三甲医院的医生在各大平台开设个人账号,且普遍采用“病例分享+专业解读”的模式,通过真实诊疗场景增强科普内容的吸引力。事实上,这类“诊间视频”正成为不少医生角逐网络大V的赛道,部分账号甚至已拥有百万甚至千万级粉丝数。
但是,“诊间视频”带来流量的同时,也给部分病人带来困扰。有人反映自己拔牙期间被拍摄,且视频被医生用作“案例”;有人就诊期间发现被拍摄,却未被告知视频用途;有人完全不知被拍摄,直到发现视频被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……
“不伤害”和“保密”原则是医学伦理的核心原则。医院许多地方明确写着四个大字:“禁止拍摄”。为规范医疗科普内容创作,今年3月,上海推出全国首个“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”,明确“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、公序良俗、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”。
在具体实施中,究竟如何界定“侵犯他人隐私”?将患者的痛苦作为视频素材甚至谋求流量变现,如此行为是否有违医学伦理?是否加剧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?
诊室里的摄像头给我们带来了新课题。
当然,我们应该看到“诊室视频”具有的社会价值。对一些共性问题,医学专家的病例解说短视频可能会帮助成千上万人,也能更有效地提升公众健康素养。这是诊室视频模式“善”的地方。但所有“善”的目的,都不能以牺牲患者的尊严和隐私为代价。“目的正确”不能为“手段侵权”开脱,因为它破坏了更基础的社会规则——对个人的尊重。
当越来越多的摄像头进入诊室、治疗室乃至手术室,当真实诊疗场景在社交媒体助推下可供众人围观,则诊室视频模式的“善”与“恶”,恐怕仅一线之隔了。也正因此,以建章立制的方式,对个人隐私保护、医学伦理边界等进行更细致的规范,已经迫在眉睫!
李女士的个案与舆论场的共情,归根结底指向一个问题——“同意”的缺失。真正的同意必须是知情、自愿的。在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的当下,除了医护人员的伦理自律之外,其实还应有更多的力量参与到这种观念的建构中来。比如,医院能否设立专门的委员会,对拟公开的医疗素材进行技术和伦理双重审查,确保其完全脱敏、获得授权且目的正当?互联网传播平台能否有基本技术手段赋能“脱敏”,包括强制性地使用马赛克、变声等技术,确保患者身份无法被识别,以严格保护公民隐私权?医学界能否联合法律界、伦理学界,出台针对“医疗影像资料用于公共传播”的行业指南或操作规范?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回答。
我们不能否定“诊室视频”的健康科普公益价值,但必须建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前提:患者的权利、尊严是“1”,科普宣传等社会价值是后面的“0”。没有前面这个“1”,后面再多的“0”都毫无意义,且本质上是走偏的。此次事件的警示,希望不仅仅为当事者谨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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